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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市场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6 16:06:26 | 阅读次数:1303


 文号: 中建通〔2019〕75号
 发布时间: 2019-07-15 来源: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市场化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山市项目投资建设技术审查市场化改革方案》《关于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选取项目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决定推进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市场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实行技术性审查与行政性审批相分离。推行技术审查委托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技术评审,中介机构依照审查指引,对委托事项组织开展技术评估和专家论证,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技术审查结论进行程序性行政审批。

    二、符合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范围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召开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后按时提交给委托单位。中介机构对审查结果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

    三、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应按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相关指引组织评审。

    四、设计单位应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对施工图是否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进行审查。

    五、本通知自2019年7月15日起执行。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中有新的规定及要求时,按新的规定及要求执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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